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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0-08 13:59:18
农村社保通常指的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办理退保并退还相关费用的:
参保人死亡
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不幸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包括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并予以退还的。例如,村民张某每年缴纳新农保保费 500 元,已经连续缴纳了 5 年,在第 6 年不幸因病去世,其家属可以凭借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将张某个人账户中的资金退还。
参保人出国(境)定居
当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时,可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经社保机构核准后,将一次性退还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比如,村民李某取得了外国国籍,打算长期在国外生活,他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退保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社保部门会把他个人账户里的钱退给他。
重复参保
在实际情况中,可能存在参保人员既参加了新农保,又在城镇就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对于这种重复参保的情况,参保人可以选择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将重复缴纳部分的新农保费用退还。例如,村民王某在农村参加了新农保,后来到城市打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种情况下王某可以申请退还新农保重复缴费部分的金额。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规定年限且不愿继续缴费
新农保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 15 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 15 年,又不愿意继续按年缴费至满 15 年或者一次性补缴至满 15 年的,可以书面申请终止新农保关系,社保机构会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