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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08 18:34:45
肇事逃逸交警扣车不需要谅解书。
交警扣车依据
交警扣车主要是基于法律规定的执法权限和实际执法需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且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在肇事逃逸案件中,扣留车辆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以确定事故发生时车辆的相关情况,比如车辆的速度、是否存在机械故障、碰撞痕迹等,这些证据对于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至关重要。
也就是说,只要交警认为有收集证据的必要,就有权依法扣留肇事车辆,而不需要以取得谅解书作为扣车的前提条件。
谅解书的作用
谅解书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受害人或其家属出具的,表明对肇事方的行为予以谅解的书面文件。它主要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发挥作用,比如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肇事逃逸行为构成犯罪,法院在量刑时,会将被害人的谅解作为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在民事赔偿方面,谅解书可能也有助于双方达成更顺利的赔偿协议,但它与交警扣车这一行政行为并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