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0-08 22:21:34
离婚时需要分割的财产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范围:
一般规定中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比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每月的工资收入、因完成额外工作获得的奖金以及从事兼职等劳务取得的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生产经营收益包括夫妻共同经营企业、店铺等获得的利润;投资收益如买卖股票、基金获得的收益,投资房产的增值部分等。
知识产权的收益 :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例如夫妻一方撰写的小说在婚姻期间获得的稿费,或者一方的发明专利在商业应用后产生的经济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特殊情况除外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包括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特殊情况下的财产认定与分割
涉及房产
-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涉及公司股权
- 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投资,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股权,如果是婚后取得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股权对应的财产权益。
- 实践中,分割股权可能涉及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问题,需要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不进行分割,仍归个人所有。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此外,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若有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则按照约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