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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14 04:34:09
在合同期内将员工转为外包员工,本质上可能涉及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原劳动合同,通常会涉及到相应的赔偿问题,以下是详细分析:
用人单位解除原劳动合同后转为外包
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期内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然后让员工与外包公司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可能涉及的赔偿细则如下:
1. 经济补偿
计算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定义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 赔偿金
适用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也未提前通知员工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用人单位未解除原劳动合同但变更工作模式为外包
如果用人单位未解除原劳动合同,只是变更工作模式让员工以类似外包的形式工作,且这种变更未经员工同意,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
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工作模式,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解除合同并获得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变更后的工作模式大幅降低了员工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
其他可能的赔偿或补偿
1. 代通知金
适用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就是代通知金。
2. 加班费等劳动报酬
如果在合同期内存在加班等情况,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等劳动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