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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4-18 21:31:34
父母可以作为申请主体为收监人申请监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通常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
法定适用情形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 收监人患有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内的严重疾病,且需要保外就医进行治疗。比如严重的心脏病(如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等有严重心脏功能障碍表现)、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如空洞型肺结核伴反复咯血等)、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如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等)。
- 此时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证明罪犯所患疾病符合保外就医的标准。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 如果收监人是女性,处于怀孕状态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出于人道主义和保障胎儿、婴儿健康成长的考虑,可以申请监外执行。这里的婴儿一般指未满一周岁的幼儿。
生活不能自理
- 收监人由于年老体弱、身体残疾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例如,罪犯因瘫痪、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导致无法自行完成穿衣、洗漱、进食、如厕等基本生活行为。
程序上可申请的情形
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符合条件
- 罪犯在收监执行后,才出现上述法定适用情形,如服刑期间突发严重疾病,经诊断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者女性罪犯在服刑期间怀孕等,此时父母可以为其申请监外执行。
原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
- 罪犯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如疾病治愈、哺乳期结束等),但刑期未满,又出现了新的符合监外执行的情形,父母也可再次申请。例如,罪犯之前因怀孕监外执行,哺乳期结束后被收监,之后又因突发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再次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监外执行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否批准由相关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决定。并且,即使申请获得批准,收监人在监外执行期间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