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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4-23 16:30:55
在法律上并没有“净身出户”的明确概念,不过在实践中若男方想将全部或绝大部分财产给女方,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夫妻双方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男方名下的全部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归女方所有。协议签订后,最好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
签订离婚协议 :
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男方放弃所有财产分割,将全部财产给予女方。离婚协议需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对财产分割的约定要明确、具体。签订后,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后生效。
男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男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对自己予以照顾。在司法实践中,虽然不一定会让男方净身出户,但可能会判决男方少分财产。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
男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同样属于法定过错情形。女方在离婚时可要求损害赔偿,同时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有可能让男方少分较多财产,接近“净身出户”的效果。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存在上述严重损害女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女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让男方少分或不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