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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5-21 06:22:32
父亲打女儿是否算家暴需要分情况来看。
属于家暴的情形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如果父亲对女儿实施殴打行为,且该行为使女儿的身体受到伤害(如出现淤青、伤痕、骨折等),或者在精神上给女儿造成恐惧、焦虑、自卑等负面心理影响,那么一般可以认定为家暴。
而且若父亲经常性地打女儿,哪怕每次造成的身体伤害并不严重,但这种长期的暴力行为对女儿的身心健康会产生极大的损害,毫无疑问也属于家暴。
不属于家暴的情形
如果父亲是在教育女儿过程中,偶尔轻轻拍打女儿的手心、屁股等部位,目的是为了让女儿认识到错误,且力度轻微,没有对女儿的身体和精神造成明显的伤害或不良影响,这种情况通常不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家暴。不过,即便如此,这种教育方式也并不提倡,因为可能会对孩子心理产生潜在的不良影响。
如果遭遇家暴,女儿或其他知悉情况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措施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