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5-26 14:53:02
靠赌钱养家是否会被判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参与赌博
如果只是单纯以赌博为日常活动、靠赌钱来获取收入维持生计,但未达到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构成犯罪的标准,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不同地区对于“赌资较大”的认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构成赌博罪的情形
若靠赌钱养家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则可能构成赌博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以赌博为业”指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靠赌钱养家这种长期、一贯地参与赌博,以此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情况,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以赌博为业”,从而构成赌博罪。
- “聚众赌博”是指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情形
如果靠赌钱养家过程中,还涉及开设赌场的行为,则会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例如,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网络环境中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也属于开设赌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