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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6-13 13:13:45
在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并没有绝对禁止或允许45岁女职工不工作的直接规定,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不同情况:
主动不工作
辞职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所以45岁的女职工如果想要主动结束工作,只要按照法定程序提出辞职,就可以合法地不继续在该单位工作。
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有不工作的意愿,与单位协商,单位也同意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被动不工作
单位违法解除
-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限制。如果女职工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符合法定情形被解除
- 如果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如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内退等特殊情况
- 在一些事业单位,可能存在内部退养等政策。如果单位有相关规定,且女职工符合内退条件,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提前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但这种情况下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只是不用实际到岗工作,单位会按照规定发放一定的生活费等。
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工作
- 如果女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等。同时,在医疗期内,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女职工的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