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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兼职受伤,受工伤意外险保障吗?

时间:2025-06-21 01:52:58

学生兼职受伤,通常情况下是不受工伤意外险保障的,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不认定为工伤的原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里所指的“职工”,一般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而学生兼职,一般是利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并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所以学生兼职过程中受伤,通常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无法通过工伤保险来获得相应保障。

   

    其他保障途径

    商业意外险 :如果学生个人此前自行购买了包含意外伤害保障的商业保险,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因兼职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或造成的伤残等,可依据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根据过错责任索赔 :学生在兼职工作中受伤,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按照过错责任原则,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学生受伤,比如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提供的设备有缺陷等,那么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学生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比如未按照规定操作等,可能会相应减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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