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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但离婚前男方已经把钱给女方叫女方还给债务人,请问男方还需要承担此债务吗?

时间:2025-06-21 07:00:56

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还需承担该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女方已经按照约定偿还债务

   如果女方确实按照男方的要求,用男方给的钱及时、足额地向债务人偿还了债务,那么该笔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男女双方都无需再承担还款责任。因为债务消灭的原因之一就是债务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当债务得到完全清偿后,债权债务关系即告终止。

   

    女方未偿还债务

    债权人不知晓男女方内部约定

   如果女方没有用这笔钱偿还债务,而债权人并不知晓男方已将还款资金交给女方这一内部约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仍有权要求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是一种连带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男方在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基于其与女方之间的约定,向女方进行追偿,要求女方返还其已经支付的款项。

   

    债权人知晓男女方内部约定

   若债权人明确知晓男方已经把钱给女方用于偿还债务,并且女方未偿还的情况,那么债权人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仅向女方主张还款责任。不过,在实践中债权人知晓内部约定的举证责任较重,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债权人知晓,法院一般仍会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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