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6-24 10:54:18
在工伤事故里,右足第4跖骨骨折一般是有可能评上工伤级别的,但最终结论要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标准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可评定为十级伤残。右足第4跖骨骨折通常符合“身体各部位骨折”这一描述。
具体流程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如下:
1. 提出申请 :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 鉴定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 组织鉴定 :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还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4. 作出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一般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需要提醒的是,实际的鉴定结果会受到骨折的具体情况(如是否粉碎性骨折、治疗后的恢复情况、是否存在功能障碍及障碍程度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