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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5-06-25 10:22:52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申请条件主要从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这几个方面来考量,以下是详细介绍:

   

    基本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必须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常住户口包括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在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如果该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就具备了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之一。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房屋、债权、其他财产等。不同地区对于家庭财产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但总体原则是不能拥有超出当地规定标准的财产。例如,一些地区规定家庭拥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高档家具、高档电器、金银首饰等,可能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

   

    特殊情况

    单人户申请 :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以及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单独提出申请。成年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 :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大疾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例如,一些地方规定,家庭因病、因残等增加的医疗、康复、护理等费用,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扣除,如果扣除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也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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