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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01 11:05:03
双方都不是长沙户口的情况下,能否在长沙申请离婚登记需要分情况来看。
协议离婚
自2023年6月1日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扩大到了包括湖南省在内的共21个省(区、市)。如果男女双方均非长沙本地户籍,但一方持有长沙的有效居住证,那么可以在长沙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但要是双方都没有长沙的有效居住证,那就不可以在长沙申请协议离婚登记,只能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诉讼离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被告在长沙有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原告可以在长沙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也可以通过调解或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