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507343555
            
微 信:15507343551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08 22:42:50
在牙齿损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后,是否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具体分析
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情况
- 如果牙齿损伤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工伤,并且在进行十级伤残鉴定之前,职工确实处于因该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状态,那么在合理的停工留薪期内,职工是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的。例如,因工作中意外碰撞导致牙齿折断,需要进行多次治疗和恢复,在治疗期间就可以申请停工留薪。
- 即使已经完成了伤残鉴定,如果在鉴定结论作出前,职工还在接受工伤治疗、处于合理的医疗期内,仍然可以主张停工留薪期待遇。
不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情况
- 如果在进行伤残鉴定时,职工已经结束了针对该牙齿损伤的治疗,身体恢复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工作,不存在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情形,那么就不能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比如,牙齿损伤已经治愈,且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医生也证明其可以正常工作,此时就不能再以该工伤为由要求停工留薪。
- 若牙齿损伤并非工伤导致,而是由其他原因(如自身疾病、非工作相关的意外等)造成的,那么就无法依据工伤相关规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