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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11 22:12:09
判一年两个月有申请假释的可能性,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分析过程
1. 执行刑期条件 :对于被判处一年两个月(即14个月)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理论上需要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也就是至少执行7个月以上才可能申请假释。
2. 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和“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改造态度、遵守监规纪律情况、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其回归社会后的生活环境、监管条件等。
3. 限制条件 :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如果不属于这几类禁止假释的情形,才具备申请假释的基本资格。
实践中,由于一年两个月的刑期本身较短,在扣除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后,实际剩余服刑期可能不多,往往还没达到可以申请假释的时间就刑满释放了,所以实际申请假释并获得批准的情况相对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