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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4-18 03:59:45
合伙包工出了工伤,责任承担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存在劳动关系时
有用工资质的单位承担责任
- 如果合伙包工的业务是从有用工资质的单位承接的,而受伤的人员与该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由该有用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例如,建筑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几个自然人合伙包工,其中一名工人在施工中受伤,若该工人与建筑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建筑公司就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建筑公司要按照规定为受伤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况
-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 比如,某装修公司将装修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包工头,包工头找来的工人在工作中受伤,此时装修公司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不存在劳动关系时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或过错分担
- 如果合伙人在从事合伙事务过程中受伤,一般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若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则由各合伙人协商分担责任。通常会考虑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在合伙事务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
- 例如,甲、乙、丙三人合伙包工做一项小型工程,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在施工过程中,甲因操作不当受伤。三人可以根据各自在此次包工中的出资情况、工作分工等协商如何分担甲的医疗费用等损失。
第三人过错导致的情况
- 如果工伤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那么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受伤的合伙人既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根据合伙关系要求其他合伙人给予适当补偿。
- 比如,在合伙包工的施工场地,因其他施工单位的车辆违规操作导致合伙一方成员受伤,该受伤人员可以向违规车辆所属单位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同时,也可以和其他合伙人协商,由其他合伙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