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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5-07 09:33:30
在农村拆旧房建新房,通常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以确保建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要求。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一般所需的手续:
前期了解与申请
了解政策规定 :建房前,要先向当地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的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本地农村宅基地建房的具体政策、规定和要求,例如宅基地面积标准、建房高度限制等。
提出申请 :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没有分设村民小组,可直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一般需提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以及家庭户口薄复印件和户主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
村委会审核公示
村委会审核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讨论,并将申请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会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公示 :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在报送之前,村级组织一般还会将申请建房的相关信息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乡镇政府审批
部门联审 :乡镇政府受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会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核发许可 :经联审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房与验收
放线开工 :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应当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会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之后农户即可开工建设。
建房过程监督 :在房屋建设过程中,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会进行监督检查,查看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规划要求等进行建设。
竣工验收 :房屋建成后,农户要向乡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乡镇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不动产登记 :通过验收后,农户可以凭《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等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整个建房过程中密切与当地村委会、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以确保手续办理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