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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26 17:35:26
以下为你详细解读农村土地再继续承包三十年可能遇到的常见疑问及相关法律依据和分析:
1. 继续承包三十年的起始时间怎么算?
法律规定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节点开始计算这新的三十年。不同地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开始时间有所不同,但一般是从1993 - 1999年开始,承包期为30年。比如某地区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8年开始,那么到2028年到期,新的三十年承包期就从2028年开始计算。
影响 :明确起始时间对于农户规划土地经营、流转等行为至关重要,它决定了农户可以在多长时间内稳定地对土地进行投入和使用。
2. 哪些土地可以继续承包三十年?
法律规定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此次再延长三十年主要针对的是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对于林地和草地,本身承包期限就相对较长,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影响 :明确可承包土地范围,让农户清楚自己可以继续稳定经营的土地类型,保障其对农业生产用地的长期使用权益。
3. 新增人口能在这再延长的三十年里获得土地吗?
法律规定 :在再延长的三十年承包期内,原则上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但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另外,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可以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影响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保障了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避免频繁调整土地带来的经营不稳定。但同时也为特殊情况和新增人口获得土地提供了一定途径。
4. 土地承包权能继承吗?在这三十年里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对于耕地和草地等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当该户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影响 :明确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规则,有助于在承包期内合理处理因承包人死亡带来的土地权益问题,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和土地的合理利用。
5. 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对土地流转有什么影响?
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鼓励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在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背景下,土地流转双方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流转合同,稳定双方预期。
影响 :更长的承包期使得土地流转期限可以相应延长,有利于流入方进行长期的农业投资和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同时,也要求流转双方更加注重合同条款的约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农村土地再继续承包三十年的具体问题,可以随时详细跟我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