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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02 11:52:28
新生儿窒息和胎粪吸入综合征都是新生儿期较为常见且严重的问题,以下从概念、病因、症状、法律相关要点等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新生儿窒息
概念
新生儿窒息是指由于产前、产时或产后的各种病因,使胎儿缺氧而发生宫内窘迫或娩出过程中发生呼吸、循环障碍,导致生后1分钟内无自主呼吸或未能建立规律呼吸,以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和酸中毒为主要病理生理改变的疾病。它是新生儿伤残和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病因
孕母因素 :母亲患有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心肾疾病、严重贫血等;孕母吸毒、吸烟或被动吸烟;母亲年龄≥35岁或<18岁;母亲孕期有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产科疾病。
胎盘因素 :胎盘早剥、前置胎盘、胎盘老化等,可影响胎儿与母体之间的气体交换。
脐带因素 :脐带脱垂、绕颈、打结、过短或牵拉等,会使胎儿血供受阻。
胎儿因素 :早产儿、小于胎龄儿、巨大儿;胎儿有严重的先天性畸形;羊水或胎粪吸入致使呼吸道阻塞等。
分娩因素 :头盆不称、宫缩乏力、臀位产、使用高位产钳、胎头吸引不顺利等。
症状
根据窒息的严重程度,可分为轻度窒息和重度窒息。轻度窒息表现为面部与全身皮肤青紫、呼吸浅表或不规律、心率减慢(但仍>100次/分钟)、对外界刺激有反应、肌肉张力好;重度窒息则皮肤苍白、口唇暗紫、无呼吸或仅有喘息样微弱呼吸、心率<100次/分钟、对外界刺激无反应、肌肉张力松弛。
法律相关要点
如果新生儿窒息是由于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例如产程观察不仔细、处理不及时等,患儿家属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需要注意收集相关病历资料,包括产前检查记录、分娩记录、新生儿复苏记录等,以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与新生儿窒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胎粪吸入综合征
概念
胎粪吸入综合征是指胎儿在宫内或娩出过程中吸入被胎粪污染的羊水,发生气道阻塞、肺内炎症和一系列全身症状,多见于足月儿和过期产儿。
病因
当胎儿在宫内或分娩过程中出现缺氧时,可引起肠道蠕动增加和肛门括约肌松弛,排出胎粪,污染羊水。胎儿吸入含胎粪的羊水后,胎粪可阻塞气道,引起肺通气和换气功能障碍,还可能导致化学性炎症和肺血管痉挛,引发一系列病理生理改变。
症状
呼吸系统表现 :出生后不久即出现呼吸急促(呼吸频率>60次/分钟)、发绀、鼻翼扇动和吸气性三凹征等,少数患儿也可出现呼气性呻吟。病情轻重差异很大,轻症者可仅有轻度呼吸困难,重症者可出现严重呼吸衰竭。
其他表现 :严重者可并发气胸、纵隔气肿、持续肺动脉高压等,出现相应的症状,如突然呼吸困难加重、发绀突然明显等。
法律相关要点
在医疗纠纷中,如果能证明医疗机构在分娩过程中对于有胎粪污染羊水的情况处理不当,例如未能及时清理气道、观察不仔细等,导致新生儿发生胎粪吸入综合征,家属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样,要注重收集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材料,必要时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