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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7-03 23:31:02
机动车销户,也就是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以下为你介绍详细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
申请情形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2. 机动车灭失的。
3. 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4. 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所需材料
不同的销户情形,所需的申请材料有所不同:
属于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
1.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4.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属于机动车灭失
1.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4. 机动车灭失证明。
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1.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4. 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
1.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4. 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申请流程
准备材料
根据上述不同的销户情形,准备齐全相应的申请材料。
报废机动车回收(适用于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提交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在办事窗口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然后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工作人员。
审核与办理
车辆管理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注销登记,并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对于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等不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注意事项
- 如由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 车辆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