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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07 14:59:10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否领取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关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所以,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同时满足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两个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但要是由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常就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无法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的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在实际执行中,不同地区会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发放标准。大部分地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比如有的地区是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90%。例如,某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若按80%计算,失业金标准就是每月1600元。
失业金的发放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确定:
-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具体到每个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你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