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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10-13 14:24:11
当遇到高空坠物引发的纠纷或诉讼以及像玻璃幕墙不断破裂掉落影响公共安全但公安不予受理的情况,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处理高空坠物引发的纠纷
自行协商
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首先尝试自行协商解决。比如因高空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方和可能的责任方可以就赔偿金额、方式等问题进行沟通。以玻璃幕墙掉落砸坏车辆为例,车主和玻璃幕墙的管理责任方可以坐下来协商车辆维修费用的承担等事宜。
人民调解
如果自行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了解事情的经过和双方的诉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情理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相对灵活、便捷,且不收取费用。
行政调解
涉及一些公共设施如建筑玻璃幕墙等高空坠物问题,也可以请求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例如,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反映情况,住建部门会依据其职责,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和受害方进行调解,督促责任方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协调赔偿事宜。
处理高空坠物引发的诉讼
收集证据
现场证据 :在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拍照、摄像记录坠物的位置、周围环境、造成的损害情况等。比如玻璃幕墙掉落的碎片分布情况、砸坏物品的状态等。
证人证言 :寻找现场的目击证人,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并请他们提供书面或口头的证言,证明事件发生的经过。
相关文件资料 :收集与高空坠物相关的文件,如建筑物的产权证明、物业管理合同、玻璃幕墙的维护记录等,这些资料有助于确定责任主体。
确定被告
明确直接责任人 :如果能够确定具体的坠落物品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那么他们就是直接的被告。例如,某户居民家的窗户玻璃掉落伤人,该居民就是被告。
可能的加害人 :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都可能成为被告。比如无法确定哪一户的玻璃幕墙掉落,该栋建筑物中可能实施侵权行为的住户都可能被列为被告,但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
向法院起诉
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提交起诉状和证据 :起诉状应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要求赔偿损失、消除危险等)、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附上收集到的证据材料。
关于玻璃幕墙不断破裂掉落公安不予受理的情况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等工作,对于玻璃幕墙不断破裂掉落这类主要属于民事侵权和公共安全隐患的问题,通常不属于其直接管辖范围。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住建部门投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负有监管职责。可以书面或口头向住建部门反映玻璃幕墙的问题,要求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向城管部门反映 :城市管理部门也有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市容市貌的职责,他们可以对玻璃幕墙掉落影响公共安全的情况进行处理,协调相关单位解决问题。
向媒体曝光 :通过媒体的力量引起社会关注,促使责任方重视并解决问题。但在曝光时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