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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汇海国际大厦14楼
时间:2025-06-22 19:20:04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恋爱期间对象赠予你的金子首饰和手机等财物,通常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一般赠与在财物交付后,所有权就转移到受赠人手中,赠与人原则上不能随意要求返还。
不过,如果这些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当双方最终没有结婚,赠与人是有可能要求返还的。但从你描述的情况,没有特别说明是附条件赠与,那大概率属于普通赠与,你本没有返还义务。
现在你已经把能找到的都还回去了,对于找不到的金首饰,对方要求你折现偿还,这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你可以拒绝。
关于对方妈妈说报警以及调取你家里人相关信息,报警是她的权利,但警方一般不会仅仅因为这种恋爱期间的赠与纠纷就进行处理,因为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不在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并且警方也不会随意根据她的要求去调取你家里人的信息,调取信息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有合法的理由。
你可以和对方及其母亲心平气和地沟通,说明这些财物属于赠与,且你已经返还了能找到的部分。如果对方继续纠缠,你可以考虑留存好相关的聊天记录、赠与的证据等,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比如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