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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还会收监吗?

时间:2025-07-11 08:20:33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被收监(即予以逮捕)的可能性,以下为你具体分析:

   

    会导致收监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这里的“违反监视居住规定”主要是指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 在传讯的时候没有及时到案;

   - 干扰证人作证;

   - 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此外,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掌握了新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能会决定予以逮捕收监。

   

    不会收监的情形

    遵守规定且案件结果无需羁押 :如果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且经法院审理后,被判处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被宣告缓刑等,那么就不会被收监。例如,犯罪嫌疑人因情节轻微,最终被法院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就无需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且无逮捕必要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当监视居住期限届满,而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工作尚未完成,但经评估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解除强制措施,不会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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