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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11 23:11:36
在这起事故中,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依据相关交通法规来作出,不过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双方可能存在的责任情况:
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一方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责任分析 :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本身就违反了此项规定,并且先存在违章行为,这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所以该未成年人在事故中通常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一般来说,其监护人需要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因为监护人有义务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管。
小车一方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此外,在斑马线附近,机动车也有避让行人的义务。
责任分析 :小车在路口且斑马线附近未减速,这明显违反了上述法规。而且还存在二次碾压的情况,如果第一次碰撞后小车驾驶员本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二次碾压却未采取,那么小车方在事故中的过错较为明显,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划分可能性
双方都有责任 :通常情况下,这种事故很可能认定双方都负有责任。有可能是主次责任,比如认定小车方承担主要责任,骑电动车的未成年人一方承担次要责任;也有可能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具体取决于骑电动车一方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小车未减速以及二次碾压的具体情形等。
特殊情况 :如果骑电动车一方的违章行为极其严重,对事故发生起了决定性作用,也不排除小车方承担次要责任,骑电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最终的责任认定应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