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伟人字画是否侵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取决于复制的目的、方式及后续使用行为。
一、不构成侵权的情况
- 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个人为了学习书法技巧而复制伟人字画,或艺术爱好者为了个人欣赏而复制,这些行为通常不构成侵权。
- 特定条件下的公共艺术品:若字画作为公共艺术品展示在公共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十项,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同样需注明作者及作品名,并确保不侵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益。
二、构成侵权的情况
- 商业用途:如果复制的字画被用于商业目的,如出版发行、网络传播、销售或用于商业广告等,且未经原著作权人许可,未支付相应报酬,则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高度相似易混淆:如果复制的作品与原作品达到实质性相似,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或对原著作权人的市场利益、作品声誉等造成损害,也可能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