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版权问题以及侵权责任认定是一个复杂且前沿的议题,涉及法律、技术和产业发展的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训练数据的版权问题
- 数据收集与授权
- 数据收集的合法性: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训练过程中需要大量数据,这些数据的收集必须确保已获得版权所有者的明确授权。未经授权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数据将构成侵权行为,例如未经摄影师或图像版权方同意抓取网上图片用于训练,即侵犯了原作者的复制权。
- 开源数据的使用:使用开源数据时,也需严格遵守相应开源协议的使用范围和条件。超出边界使用开源数据同样可能面临版权纠纷。
- 数据标注与版权归属
- 数据标注的新内容:数据标注过程中可能产生新内容,其版权归属需明确约定。若标注基于已有版权作品进行创造性劳动,标注者和原版权所有者可能对标注成果都有权益主张。因此,应事先约定以避免争议。
- 版权责任豁免的探讨
- 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性:在模型训练阶段,是否适用版权法上的“合理使用”等限制与例外制度尚无明确共识。需进一步探讨模型训练过程涉及的作品利用行为是否触及版权人的专有权利,例如复制权、改编权等。
二、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问题
- 生成内容是否构成作品
- 独创性的争议:传统版权法中,作品需满足独创性和可固定性等条件。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其独创性存在争议。一些生成内容虽具有新颖性和独特表达,但由于缺乏人类创作的主观精神活动,能否被认定为作品在法律上尚无定论。
- 不同国家的立法差异:我国《著作权法》要求作品体现自然人的独创性贡献,因此完全由AI自动生成的内容通常不被视为作品。但部分国家如英国、爱尔兰等存在“计算机作品”规定,可对纯AI生成内容提供保护。
- 版权归属主体的确定
- 归属主体的多样性:若生成内容被认定为作品,版权归属主体难以确定。可能是开发人工智能的主体、使用人工智能的用户或其他归属方式。目前法律无明确规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开发公司、用户各自的贡献,以确定版权归属。
- 人类参与程度的影响:在人类主导下生成的AI作品,著作权可归属于人类创作者;完全由AI自主生成的情况下,可考虑将著作权归属于开发者或投资者。这需要根据具体应用场景和创作过程进行综合判断。
三、侵权检测与责任界定问题
- 侵权检测的难度
- 相似性的判断: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可能与已有版权作品相似,判断是否构成侵权难度大。由于生成内容是基于大量数据学习的结果,很难准确界定是正常学习成果还是对特定作品的抄袭。
- 技术手段与专家鉴定:需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和专家鉴定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侵权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例如,利用文本相似度检测算法、图像识别技术等辅助判断。
- 责任界定的模糊性
- 多方责任的区分:当出现侵权问题时,开发企业、用户和传播平台各方的责任界定模糊。需区分不同应用场景和具体被诉行为,分类分层分别界定侵权责任。
- 直接侵权与帮助侵权的认定:若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直接实施了受著作权专有权控制的行为,如未经许可复制、传播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可构成直接侵权;若无证据证明被告与用户共同提供侵权作品,但提供了技术支持或传播渠道,则可能构成帮助侵权。例如,杭州互联网法院就首例涉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构成帮助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