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已完成注册后,有代理机构的可以将联系人变更为权利人,但此变更并非单纯指代理人变更,而是涉及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变更,需遵循特定法律程序。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具体流程
- 准备申请材料:
- 变更申请书:需详细填写变更前后的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等信息。
- 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用于确认申请人的身份。
- 变更证明文件:如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证明商标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
-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用于证明商标已注册且状态有效。
- 提交申请:
- 可通过商标局官网的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也可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各地办事处或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 若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交代理委托书,并确保代理机构具有合法资质。
- 缴纳费用:
- 根据商标局的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变更手续费。具体费用标准可咨询商标局或查阅相关公告。
- 审查与核准:
- 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实质审查则对变更申请进行核准。
- 如材料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商标局将发出补正通知,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否则申请可能被驳回。
- 经审查合格的,商标局将核准变更申请,并在商标注册档案中记录变更事项,同时向申请人发放相应的证明文件。
- 公告与后续事项:
- 商标局核准变更后,将予以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变更生效。
- 申请人应及时更新商标注册证书等相关文件中的注册人名义信息,并通知相关合作伙伴、客户等,以确保他们了解注册人名义变更的情况。
三、注意事项
- 一并变更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 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甚至面临法律责任。
- 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 商标注册人名义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影响商标的使用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