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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10 06:11:34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五十年。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期限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著作权。具体来说:
一、对于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二、对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不再提供保护。
三、对于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具有较强人身依附性的著作权,其保护期不受限制,即永久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因作品类型和权利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涉及著作权问题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