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卖盗版书时自己不知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准备证据和进行陈述:
一、进货渠道正规性证明
- 合法来源凭证:提供完整的进货单据,如发票、收据或采购合同,以及授权书(如有),证明商品来源于正规供应商。例如,若从出版社或其官方代理商处进货,需出示相关资质文件及交易记录。
- 供应商资质审查:展示对供应商的尽职调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佐证已履行合理审查义务。
- 物流追踪信息:提交货物运输单据、签收记录等,验证商品流转路径的合法性。
二、主观认知合理性证明
- 价格合理性分析:对比同类正版书籍市场价格,说明售价处于正常区间。例如,若某畅销书定价与市场价一致,则可排除低价倾销假货的嫌疑。
- 鉴别能力局限性:结合自身经营规模、专业知识水平,说明缺乏识别盗版的技术条件。例如,小型书店可能不具备鉴定防伪标识的专业设备。
- 无故意隐瞒行为:提供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证据,证明未以“正版”名义虚假宣传。例如,商品描述中明确标注“影印版”“非原装”等非正版表述。
三、质量管控措施证明
- 验货流程记录:提交进货检验报告、抽检记录,证明已实施常规质量检查。例如,检查书籍版权页信息、印刷质量等。
- 退货处理机制:展示客户投诉处理台账、退换货记录,说明发现问题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 员工培训记录:提供员工培训签到表、考核试卷等材料,证明已开展商品知识培训,强调禁止销售盗版书。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