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可以续签,是否可以不用招标需根据项目性质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合同约定续签的法律基础
- 意思自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续签条款,且该条款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可依约续签。
- 续签条件:续签合同需满足双方协商一致、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条件。若原合同中已明确续签条款及条件,且这些条件在合同期满时得到满足,则双方可依约续签。
二、必须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
- 强制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以及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 续签与重新招标: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若合同到期后需继续实施且符合招标条件,一般应重新招标,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即使合同中有续签条款,若项目属于强制招标范围,也可能需重新招标。
三、非强制招标项目的续签
- 双方协商一致:对于非强制招标项目,若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可以续签合同。
- 评估与审查:在续签前,应对原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项目完成质量、服务水平等。同时,若原招标项目涉及公共利益或公共资源,且法律法规有要求,可能需要进行重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