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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次责对方主责自己受伤怎么赔付

时间:2025-12-14 19:03:10

在交通事故中,若我方被认定为次要责任且自身受伤,赔偿问题应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一、赔偿总体原则

  1. 交强险优先赔偿:首先,由对方机动车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赔偿不依赖于事故责任比例,具体限额通常包括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 超出交强险部分按比例赔偿:若交强险赔偿不足,剩余损失由责任方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在大多数情况下,次要责任方可能承担30%的赔偿责任,但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差异或特殊案情而有所调整。
  3. 商业险补充赔偿:若对方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保险,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可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补充赔偿。
    二、赔偿项目与计算
    赔偿项目涵盖因事故导致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4. 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等,需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
  5.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证明,收入状况按实际减少或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6.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期限确定,参照误工费规定或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
  7.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凭正式票据且与就医地点等相符合。
  8.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9.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10. 残疾赔偿金(若构成残疾):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三、赔偿流程
  11. 保险理赔:及时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工作。
  12. 协商赔偿:在交警或第三方调解机构的主持下,双方可尝试通过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13. 诉讼解决: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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