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的人造成别人轻伤,其判决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一、基础量刑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有案底的人若故意造成他人轻伤,将可能面临此范围内的刑罚。
二、案底对量刑的影响:
- 累犯情况:若该人之前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 非累犯情况:即使不构成累犯,案底也可能作为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法官会综合考虑之前犯罪的性质、时间间隔、对社会的影响等因素,适当加重刑罚。
三、其他影响因素:
- 犯罪性质与情节:法院会详细审查案件的具体事实,如犯罪手段、动机、目的以及造成的后果等,以判断犯罪的严重程度,并据此调整量刑。
- 认罪态度与悔罪表现:积极认罪、悔罪,并主动赔偿受害者损失的被告人,可能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 社会影响:案件的社会影响和公众舆论虽非直接判决依据,但法院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以确保判决的社会接受度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有案底的人造成别人轻伤,其判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案底情况、犯罪性质与情节、认罪态度与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