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办事没办成打了借条退了一部分钱,是否属于诈骗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不构成诈骗,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构成。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 主观要件: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意图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并据为己有。
- 客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物。
- 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即被害人因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遭受了财产损失。
二、办事未成退部分款项的情形分析
- 一般不构成诈骗的情形:
- 若行为人初衷是真心帮忙,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办成所承诺之事,并随后主动退还了部分钱财,这表明其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例如,行为人确实为办事付出了努力,但由于不可预见或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事情未能办成,此时退回部分款项是基于已产生的成本和实际情况与对方协商的结果,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的故意。
- 可能构成诈骗的情形:
- 若行为人从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钱财,即使后续退回部分款项,也可能构成诈骗。例如,行为人声称有特殊能力办理特定事务但实际上并无此能力,却故意欺骗对方并收取钱财,收到钱后并未实际去办理,而是用于个人挥霍,后续虽退回部分款项,但仍可能构成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