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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刑法条文第204条第二款 纳税人缴纳税款

时间:2025-12-11 07:56: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并未直接规定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关于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具体内容,但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进行了详细规定,可间接解答纳税人缴纳税款的相关问题。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逃税罪的构成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纳税人若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且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将构成逃税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2. 若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逃税罪的处罚与例外
  3. 处罚规定:扣缴义务人若采取类似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同样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逃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4. 例外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有逃税行为但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存在例外,即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不适用此例外。
    三、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与责任
  5. 纳税人应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款,这是其法定义务。
  6. 若纳税人未履行此义务,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包括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以及行政处罚等。
  7. 在严重情况下,如构成逃税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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