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索贿超100万,涉及行贿与受贿的双向法律责任,需分别依据行贿罪与受贿罪的相关规定处理。
一、行贿方的法律责任
- 行贿罪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构成行贿罪。索贿超100万,显然属于数额巨大,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 量刑标准: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若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受贿方的法律责任
- 受贿罪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构成受贿罪。索贿超100万,同样属于数额巨大。
- 量刑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索贿超100万,将在此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 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若受贿人存在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积极退赃等情形,量刑时会依法予以考虑,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