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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按物品原价还是折旧价

时间:2025-12-19 10:45:03

入室盗窃物品的定价并非单纯按原价或折旧价计算,而是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定价原则与依据

  1. 有效价格证明优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如正规发票),则直接依此认定其价值。
  2. 无有效价格证明或不合理时的估价:对于无有效价格证明或价格证明不合理的物品,需委托专业估价机构进行估价。估价时会考虑物品的新旧程度、磨损情况、市场需求等因素,而非单纯按原价或折旧价计算。
    二、具体估价方法
  3. 流通领域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半成品参照成品价格折算。
  4. 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市场价高于购进价的,按市场价中等价格计算。
  5. 已陈旧、残损物品:结合作案时当地同类物品价格和残旧程度,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三、特殊情况处理
  6. 残次品、废品、假劣品:按相关部门核定的价格或收购价格计算,有价值者酌情估价。
  7. 记名有价凭证、证券、票证:已兑现的按兑现部分计算;未兑现但失主无法避免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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