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板凳砸伤他人,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及依据如下:
一、赔偿项目
- 医疗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赔偿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需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
-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有正式票据。
-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残疾,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二、赔偿协商与支付方式
- 协商解决:双方可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 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赔偿费用可协商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分期支付,但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在公共场所因设施安全隐患导致他人被砸伤,场所管理者或所有者可能承担侵权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