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没有检疫的肉,即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或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将受到法律的严格处罚。具体处罚依据和措施如下: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规定,对于上述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罚款。
- 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将处以运输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 处罚措施详解:
- 责令改正:首先,违法者会被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整改,以确保其经营或运输的动物及其产品符合检疫要求。
- 罚款: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和货值金额的大小,违法者将面临不同额度的罚款。对于货主,罚款金额最高可达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的一倍;对于承运人,则根据其运输费用的倍数进行罚款,情节严重时罚款额度更高。
- 法律后果:
- 若违法者拒不改正或情节特别严重,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此外,违法行为还可能导致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违法者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出售没有检疫的肉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因此,建议所有从事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运输的个人和单位,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合格,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