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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公共停车被砸管理人承担责任吗

时间:2025-11-17 12:16:43

路边公共停车被砸,管理人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依据其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以下从不同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一、基于侵权行为的责任划分
  1. 第三方侵权行为
  • 若车辆因他人故意破坏(如恶意砸车)或过失行为(如高空坠物)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车主可通过报警追责,要求赔偿维修费用等损失。
  • 管理人责任:若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监控缺失、未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可能需承担补充责任。例如,监控失效导致无法锁定侵权人时,管理人可能因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而承担部分责任。
  1. 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
  • 若损害由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导致,且管理人已尽合理管理义务,则无需担责。但管理人需提供气象预警记录、巡检日志等证据证明其无过错。例如,暴雨引发积水导致车辆受损,若管理人已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排水措施,则无需赔偿。
二、基于合同关系的责任认定
  1. 有偿保管合同场景
  • 在收费停车场中,双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管理人保管不善(如监控失效、安保缺失)导致车辆被砸,管理人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付费停车场内发生盗窃砸窗事件,管理方可能因未尽到安保义务而承担赔偿责任。
  1. 无偿停放场景
  • 若停车场免费开放且无重大过失,管理人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如未设置警示标志、围栏破损),仍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路边免费停车位因地面塌陷未设置警示导致车辆受损,管理人需担责。
三、特殊主体与情形的责任判定
  1. 物业公司的管理责任
  • 小区内车辆受损时,物业公司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监控覆盖不全、巡逻频次不足),需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比例需结合服务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职情况判定。例如,物业公司未及时清理高空坠物风险导致车辆被砸,需承担部分责任。
  1. 管理人免责情形
  • 若管理人能证明已尽到合理管理义务(如定期巡检、设置警示标志),且损害由第三方侵权或不可抗力导致,可免除赔偿责任。例如,车辆因第三方恶意破坏受损,且管理人已通过监控锁定侵权人并协助报警,则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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