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住宿未开空调导致客人感冒,责任归属需分情况讨论。
一、酒店存在违约情形
- 明确承诺提供空调:若酒店在预订页面、宣传资料或服务标准中明确承诺提供空调并确保其正常使用,但实际未履行,则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客人因酒店未提供空调而感冒,可要求酒店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等合理损失。
- 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发现空调无法使用后,酒店未及时维修或提供替代设备,导致客人感冒,酒店亦需承担相应责任。酒店应采取补救措施,如提供风扇、调整房间等,以减轻客人损失。
二、酒店不存在违约情形
- 未明确承诺提供空调:若酒店未在预订信息中提及空调设施,或当地同档次、价位的酒店一般不配备空调,则酒店不提供空调不构成违约。在此情况下,客人因自身原因感冒,酒店无需承担责任。
- 客人自身原因导致感冒:即使酒店提供空调,但客人因自身原因(如体质虚弱、未及时增减衣物等)感冒,酒店亦无需承担责任。客人应自行承担医疗费用等损失。
三、争议解决途径
若客人与酒店就责任归属产生争议,可首先尝试与酒店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旅游监管部门等投诉,寻求第三方调解。作为最后手段,客人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注意诉讼需耗费较多时间和精力,且结果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