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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中截取他人视频侵权吗

时间:2025-11-19 00:44:40

广告中截取他人视频可能构成侵权,具体分析如下

  1. 侵权判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截取和使用网络视频,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均可能构成对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广告作为商业用途,截取他人视频用于宣传,直接侵犯版权方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权利。
  2. 构成侵权的情形
  • 商业用途:将截取的视频用于广告宣传、商业推广等商业活动,未经版权方许可,构成侵权。例如,化妆品公司未经授权使用热门电视剧片段于产品广告中,吸引消费者购买,属于侵权行为。
  • 影响原作品正常使用和市场价值:大量截取视频内容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对原视频的正常发行、传播及潜在市场价值造成实质性损害,同样属于侵权行为。例如,通过截取热门影视作品的关键片段来吸引流量,导致原作品播放量减少、广告收益降低等。
  • 未获授权的使用:未经著作权人明确授权或许可,擅自截取和使用网络视频,即使出于非商业目的或个人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这包括了对著作权人人身权利(如发表权、署名权等)和财产权利(如复制权、放映权等)的侵犯。
  1. 可能不构成侵权的情形: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内截取使用视频,通常不构成侵权。例如,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需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影响作品正常使用或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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