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他人以立威,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具体责任形式取决于辱骂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
一、民事责任
辱骂他人若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即构成民事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被辱骂者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以下民事责任:
- 停止侵害:要求辱骂者立即停止辱骂行为。
- 恢复名誉:辱骂者需采取措施恢复被辱骂者的名誉,如公开道歉等。
- 消除影响:辱骂者需消除因辱骂行为给被辱骂者带来的不良影响。
- 赔礼道歉:辱骂者需向被辱骂者赔礼道歉,以表达歉意和悔意。
- 赔偿损失:若辱骂行为导致被辱骂者遭受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辱骂者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将面临以下行政处罚:
- 拘留或罚款:辱骂者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较重的处罚:若辱骂行为情节较重,辱骂者可能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刑事责任
- 侮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犯侮辱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寻衅滋事罪: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