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考虑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摔伤的因果关系,若不存在过错或过错与摔伤无因果关系,则通常无需承担责任;反之,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 强迫性劝酒:若在饮酒过程中,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如使用言语刺激、强行灌酒等,导致对方醉酒,进而在搭乘电动车去麻将馆开门的路上摔骨裂,该行为与摔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未尽安全注意义务:一同饮酒的人之间存在安全保障义务。若明知对方饮酒过量、神志不清,却未采取妥善照顾措施,如联系家人接送、帮忙叫出租车等,而是任由其搭乘电动车,可能需对摔伤承担一定责任。
二、是否尽到合理安全保障和提醒义务
若在饮酒过程中,未强迫对方喝酒,且在其准备搭乘电动车去麻将馆时,神志清醒、能够正常交流,且已对其进行必要提醒和叮嘱,如提醒注意安全、慢慢走等,那么对方在开麻将馆门时摔骨裂,通常无需承担责任。
三、对方自身情况
- 行为能力:若对方是成年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对自己的行为和决策负责,包括饮酒后的行为。
- 自主决策:若对方是自主选择搭乘电动车去麻将馆,且未受到不当影响或劝阻,那么其自身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