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于精神病疗养院被打,其还手行为的处理需分情况讨论,关键在于判断老人及打人者的精神状态与行为能力。具体分析如下:
一、若老人为精神病人且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
- 还手行为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此类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若老人还手时处于不能辨认或控制状态,则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 后续处理:应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同时,若老人因还手受伤,可依据实际情况向打人者或其监护人主张民事赔偿。
二、若老人为间歇性精神病人且在精神正常时还手,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
- 还手行为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若老人还手行为构成犯罪(如故意伤害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后续处理: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老人或其监护人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打人者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若双方均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三、若打人者为精神病人
- 打人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及民事赔偿原则,打人者若为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打人者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老人应对策略:老人或其家属应及时报警,保留医疗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以便后续索赔或追究打人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