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殴打15岁未成年人,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一、民事责任
- 赔偿范围:成年人殴打未成年人,造成其人身损害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赔偿主体:赔偿责任主要由侵权人(即施暴的成年人)承担。若未成年人有财产,可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侵权人赔偿。
二、行政责任
- 一般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加重情形:若殴打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则属于加重情形,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不执行拘留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虽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
三、刑事责任
若成年人殴打未成年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如故意伤害罪,则需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