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应当保持干净,这一要求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卫生许可、食品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法律依据的详细阐述:
一、卫生许可制度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饭店作为公共场所之一,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经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进一步明确,除特定场所外,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这要求饭店在开业前必须满足卫生标准,确保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
二、食品安全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这意味着饭店必须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的卫生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还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疾病传播。
三、环境保护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要求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这间接要求饭店保持厨房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减少油烟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规也对饭店的排污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饭店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废弃物,确保水环境的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