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野生雉鸡的处罚,需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
一、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
- 若野生雉鸡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杀害此类动物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根据该条款,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涉及“三有”保护动物的情况
- 若野生雉鸡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即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非法猎捕行为若情节严重,则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根据该条款,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具体而言,对于“三有”保护动物,非法捕捉达到二十只(只)以上即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