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侵权时,需综合多类证据形成完整证明体系,具体证据类型及要求如下:
一、权属证明:确认权利归属
需提供权利证书或原始创作记录,例如:
- 著作权侵权:作品登记证书、原创底稿(如设计图、手稿)、创作过程记录(如时间戳、修改痕迹)。
- 商标权侵权:商标注册证、续展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文件。
- 专利权侵权:专利证书、专利权利要求书、技术方案说明。
二、侵权行为证据:固定违法事实
需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且与权利相关,例如:
- 直接证据:侵权商品实物(如假冒商标商品)、侵权网站截图(需公证保全)、盗版音像制品、网络传播截图(含URL、发布时间)。
- 间接证据:物流单据(显示侵权商品流向)、销售记录(如电商平台交易快照)、广告投放合同(涉及虚假宣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记录。
- 技术比对证据:专利侵权需提供侵权产品与专利技术方案的逐项对比表,或公证购买的侵权产品拆解检测报告。
三、损害后果证据:量化损失范围
需证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例如:
- 经济损失:权利人作品销量下降数据、侵权方非法获利计算依据(如广告收入、付费下载量)、权利人合理开支凭证(如律师费、公证费发票)。
- 非经济损失:商誉评估报告(品牌价值贬损)、消费者混淆误认的调查问卷或投诉记录。
四、因果关系证据:链接行为与结果
需证明损害后果由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例如:
- 市场调研报告(证明侵权导致市场份额流失)。
- 行业专家证言(说明侵权行为对权利人市场地位的影响)。
- 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的时间关联性证据(如侵权行为发生后销量骤降的统计图表)。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